群学会   >   营销  >  正文

22条不变的营销法则

#1:领导法则——成为第一比变得更好更好

因为首先进入您的潜在客户或顾客的脑海中比说服他们您是比第一个到达那里的人更好的选择要容易得多。

#2:品类法则——如果你不能成为一个品类的第一人,那就建立一个你可以成为第一人的新品类

不要问自己如何比竞争对手更好;问问自己,你可以成为第一名。书中的例子是啤酒。一种高价进口啤酒(喜力啤酒)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新类别?高价国产啤酒(Michelob),更胜一筹。

#3:头脑法则——头脑中的第一个比市场上的第一个要好

这条法律修改了领导力法则,更清晰地定义了你应该成为第一个的确切位置。这在您的潜在客户的脑海中。这并不总是市场。所以它与#1 有点相似,但有一个“如果他们发射,比赛就不会结束”——一种附属于它的东西。

#4:感知法则——营销不是产品之战,而是感知之战

这里的要点是没有客观现实,至少从营销的角度来看没有。因此,重要的不是事物是怎样的,而是人们相信事物是怎样的。(我不希望这个博客是关于政治的,但误导和欺骗人们是错误的。只是真的很想这么说。/F)

#5:焦点法则——营销中最强大的概念是在潜在客户的脑海中拥有一个词

他们说这是最终的牺牲,因为为了实现它,你必须把所有的努力都集中在一个单一的产品或概念上。但奖励是值得的,因为如果你设法让你的名字与那个词相关联,那么你就是那个词的首选人/公司。书中的例子:联邦快递的“过夜”和宝马的“开车”。所以基本上#5 是实现#3 的一种方式。

#6:排他性法则——在潜在客户的脑海中,两家公司不能拥有同一个词

并且没有理由试图用你的名字来代替潜在客户心中已经存在的名字,因为一旦人们下定决心,你就无法改变他们的想法。更重要的是,当您展示该词本身的重要性时,使用该词通常最终会加强您的竞争对手的地位。

#7:梯子法则——使用的策略取决于你在梯子上占据的哪个梯级

如果您不在领先地位,请向您自己和您的客户承认这一点。并将其发挥到您的优势。示例:Avis 在汽车租赁方面排名第二(低于 Hertz)。他们表现得像头号人物,并且亏损了 13 年。然后他们将广告转换为“Avis 在租车方面排名第二。那为什么要和我们一起去?我们更加努力”——这使他们几乎立即(超过)盈利。

#8:二元法则——从长远来看,每个市场都变成了两匹马的竞赛

书中的例子:汉堡王和麦当劳。可乐和百事可乐。柯达和富士。耐克和锐步。在遥远的第三个地方,我们有一家很少有人听说过的公司。但作者也认为这些市场份额不稳定;领先者将失去份额,而亚军获得。当旧的 3 号在与 2 号和 1 号的战斗中失败时,新的 3 号会时不时地出现。尽管这是大多数公司永远不会遇到的问题。

#9:相反的法则——如果你想争取第二名,你的策略是由领先者决定的

通过了解领导者的强大之处——它的本质——你可以把这种力量变成弱点。如何?有两种人,一种是想从领导那里买东西,一种是不想买。通过突出您与领导者的对立面,找到一种吸引后者的方法。

#10:划分法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类别将分裂并成为两个或更多类别

由于上述原因,营销领域是一个不断扩大的类别海洋。但也因为我们发明了新事物,可以更好地满足需求的前身变体——因为需求本身变得更加具体,因为前身首先存在,或者其他领域的进步。

#11:透视法则——营销效果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生

营销的长期效果往往与短期效果相反,用来说明这一点的例子是销售的使用。从短期来看,降低价格会增加生意,但从长远来看,它会教育人们只在有销售时才购买。短期收益意味着长期损失。

#12:产品线延伸法则——扩大品牌资产的压力不可抗拒

这里的理由是,你不可能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而且真正扎在人们脑海中的不是品牌名称,而是产品本身。这意味着当你把你的名字放在另一种类型的产品上时,人们不会自动购买。但是,如果您将所有努力都集中在使一种产品变得出色上,那么您就有更好的机会在潜在客户的心目中占据一席之地。

#13:牺牲法则——你必须放弃一些东西才能得到一些东西

与延长线相反。通过牺牲“产品线、目标市场和不断变化”,你增加了把一件事(或某件事)做得很好的机会,给一群敬业的人。让他们记住你。书中的例子:联邦快递。当其他航运公司试图以各种方式运送所有东西时,联邦快递一夜之间就专注于小包裹。今天,他们做得很好。

#14:线属性定律——对于每个属性,都有一个相反的、有效的属性

这基本上是法则#1、#2、#5、#6 和#9,但围绕着你的产品卖点。或者作者所说的“属性”。目标是拥有卖点,如果您的特定卖点已经被采用,作者的建议是找到一个新的卖点(就像第 2 条法则一样,您可以发明一个新的类别来成为第一),或者有一个非常非常低的价格。

#15:坦诚法则——当你承认消极时,前景会给你积极

这里的想法是首先承认消极的东西,然后将其转化为积极的东西。它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太出乎意料,因此非常解除武装。既然你如此诚实,人们很可能会相信你接下来说的话。但是请记住,它必须是通常被视为负面的东西,否则人们只会认为您很奇怪。

#16:奇点定律——在每种情况下,只有一个动作会产生实质性的结果

有一个想法在流传,如果你在某件事上投入足够的工作,它最终会成功。根据作者的说法,这是错误的。至少在谈到营销和战争时(出于某种原因,本章提到了很多)。这里的理由是,总有一些东西是您的竞争对手最不期待的,而这是您进行一次大胆一击的机会。换句话说,在竞争较弱的地方做强。

#17:可预测性法则——除非你写出竞争对手的计划,否则你无法预测未来

同样是一条非常关注您的竞争对手正在做什么的法律(而不是您的客户本身),但无论如何,这里的重点是长期规划不起作用,因为您无法预测未来。作者希望你做的是一些有创意的短期计划,并将其转化为长期营销方向。是的,我知道,这听起来像是在计划。但他们坚持认为不是。

#18:成功法则——成功往往导致傲慢,傲慢导致失败

“自我是成功营销的敌人。需要的是客观性。” 根据作者的说法,你的自我因成功而膨胀,从而失去了客观性。他们没有自负的问题,因为它可以是一个非常有用的驱动力,但是为了成功进行营销,您仍然需要了解现实世界中正在发生的事情 - 而不是执着于您的想象成为金神的世界。他们在本章中提到了唐纳德特朗普。

#19:失败法则——失败是可以预料和接受的

你会失败,当你失败时,意识到它并迅速接受它。然后继续下一个方法。但为什么要疯狂冒险呢?为什么不一切安好?因为在营销和商业领域,要想成为第一个而不伸出你的脖子是很难的。正如前几条法律所述,以某种方式成为第一个是一件好事。

#20:炒作定律——情况往往与媒体上出现的相反

虽然我并不真正理解这里的信息,但作者声明的是,当某事有大量新闻报道时,该事物可能需要大量新闻报道。这是否意味着您不应该为您的发布获得大量新闻报道?还是你的新产品?不确定。

#21:加速法则——成功的项目不是建立在时尚之上,而是建立在趋势之上

这里要传达的信息是,您不应该将时尚与趋势混淆。时尚是在较短的时间内流行的东西,而趋势的微妙开始甚至可能被忽视,但会不断获得动力。作者将两者比作波浪和潮汐。关键是,如果你想建立一些东西,而不是赚一两笔钱,你应该把你的营销或业务集中在趋势上,而不是一时。

#22:资源法则——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一个想法就不会落地

1993 年,在您可以在不认识任何人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发送消息或在不花费任何时间和精力的情况下建立数以万计的追随者之前,如果没有大量资金,您将一事无成。虽然很多钱肯定会有所帮助,但您现在生活在一个规则完全不同的数字时代。想想那个,而不是你没有的庞大的广告预算。

……所以,这就是我对 22 条不变的营销法则的总结,希望你能从阅读中有所收获!我个人认为他们的方法是选择一些与您的核心价值观和业务真正产生共鸣的法律,并充分利用它们,去推销你的东西!

文:菲利普

和往常一样,感谢您的阅读!

ICP备案:粤ICP备18127096号 群学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