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学会   >   经典  >  正文

佛教经典《法句经》生死品

生死品者,说诸人①魂灵亡神在,随行转生。

命如果②待熟,常恐会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㈠

从初乐恩爱,因淫入胎影;受形命如电,昼夜流难止。㈡

是身为死物③,精神无形法;作令死复生,罪稿不败亡。㈢

终始④非一世,从痴爱久长;自此受苦乐,身死神不丧。(四)

身四大为色⑤,识四阴日名;其情十八种,所缘起十二⑥。(五)

神止凡九处,生死不断灭;世间愚不闻,闇合无天眼。㈥

自涂以三垢,无目意妄见;谓死如生时,或谓死断灭。(七)

识神造三界,善不善五处;阴行而嘿到⑦,所往如响应。(八)

欲色不色有,一切因宿行;如种⑧随本像,自然报如影。(九)

神以身为名,如火随形字;著烛为烛火,随炭草粪薪。(十)

心法⑨起则起,法灭而则灭;兴衰如雨雹,转转不自识。(十一)

识神走五道,无一处不更⑩;舍身复受身,如轮转著地。(十二)

如人一身居,去其故室中;神以形为庐,形坏神不亡。(十三)

精神居形躯,犹雀藏器中;器破雀飞去,身坏神逝生。(十四)

性痴净常想,乐身想痴想;嫌望非上要,佛说是不明。(十五)

一本二展转⑾,三垢⑿五弥广,诸海十二事⒀,渊销越度欢。(十六)

三时⒁断绝时,知身无所直⒂;命气温暖识,舍身而转逝。(十七)

当其死卧地,犹草无所知;观其状如是,但幻⒃而愚贪。(十八)

注释

①说诸人:向人们解说。

②如果:像果实一样。

③为死物:为必死之物。

④终始:指生命的轮回、完结。

⑤四大为色:四大,地水风火;色,物质也。

⑥所缘起十二:导致十八种的情有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是原始佛教揭示人生之苦的十二种原因。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⑦阴行而嘿到:暗暗地走动,无声地到来。

⑧种:种子。种子所生物像其自身。

⑨心法:小乘的说法,心法,即心王。它是宇宙中五位——心王、心所法、色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之一。大乘的说法,若一切万有分为色心二法,则总合心王与心所为心法,相对於色法而言。

⑩不更:不轮换。

⑾一本二展转:一本,神也;二展转,再次地投胎转换生命形式。

⑿三垢:即指贪、瞋、痴,也称「三毒」 。

⒀诸海十二事:十二事,当指十二因缘;诸海即人生的苦海。

⒁三时:《中华大藏经》,宋本《法句经》皆作三事。应是指「身、口、意」三业。

⒂无所直:即无所值。没有什么价值。

⒃但幻:只是空幻的。

37. 生死品

译文

生死品大意是讲,人的魂灵死亡之後,其精神犹在,随顺以往的业力转世投胎再生。

生命如同果实待熟,常恐遭逢零落之时:所有生命皆有苦,谁能达致不死境?(一)

初从父母恩爱生,又因淫欲堕轮回:生命形成如闪电,昼夜流转难止息。㈡

此身乃为必死物,唯有神识无定形:身死神识能再生,罪福依然如影随。㈢

生命终结与开始,不是一世能了结,痴爱不除久轮回:堕入轮回受苦乐,身死神识不灭亡。(四)

身躯与「四大」,皆为有质碍的物体,受、想、行、识等四阴,乃为无形之心法:幻变有情十八种,十八种有情皆因十二因缘起。(五)

神识栖息有九处,生死轮回不断灭:世间愚蒙不知此层道理,蔽於愚闇无慧眼。(六)

自我被(贪、瞋、痴)三垢蒙蔽,缺乏慧眼意根妄动生妄见:或谓死後如生时,或谓一死神识灭。(七)

神识出入(欲界、色界、无色界),以及善与不善共五处:瞬息来去无声息,生死如响应斯神。(八)

欲界、色界、无色界非真有,一切皆电宿业成:犹如种子随顺原初本体形相,人生善恶果报自然如影随形。(九)

神识假借色身而被称为「名」,犹如燃烧之火因薪而得名字:点燃蜡烛为烛火,随遇木炭草木牛粪等薪柴而有不同名称。(十) 

心法起动万法起,心法寂灭万法灭:兴衰变幻犹如雨变冰雹(冰雹变雨),辗转循环不相识。(十一)

神识行走於(天、人、畜生、地狱、饿鬼)五道之中,没有一处经历:舍弃此身复又受形於彼身,犹如车轮旋转行走,离开此地又著彼地。(十二)

如人身居房中,一朝命去弃旧室:神识以身为房屋,身死神识不消亡。(十三)

神识寄住形躯内,犹如麻雀藏笼中:鸟笼破坏雀飞走,身死神识飞逝再转生。(十四)

痴愚之辈总视清净为恒常,痴想有身便是乐:嫌此望彼未得人生上等精义,我佛认为此辈乃是愚蒙之人。(十五)

神识流转今世至未来世,贪瞋痴三垢、色受想行识五蕴,变幻扩充,便有了人世苦海的十二因缘,罪渊销尽,了脱苦海便得欢喜。(十六)

身口意三事断绝之时,方知身躯一文不值:生命只不过是有呼吸、有体温和意识诸因缘和合而成,舍弃身躯,诸等因缘转眼消逝。(十七)

当人死後僵卧地上,犹如草木一无所知:看到身躯相状原本如此,只是虚幻假有,而愚闇之人却贪恋不舍。(十八)

ICP备案:粤ICP备18127096号 群学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