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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家训里的择偶观:联姻不必富室名门

家风家训里的择偶观:联姻不必富室名门

择偶实在是一门大学问,古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并写进了家训,来警醒后世子孙。许多古代家训里的择偶名言,或许都对建立幸福婚姻有所帮助。

《颜氏家训》——婚嫁不须贪势家

源于孔门弟子颜回的颜氏家族素重家风培养和家训传承,从东晋时的南迁始祖颜含,到北朝的颜之推,再到清代的颜光敏,都有家规家训传世。颜含以孝友著称,封侯谥“靖”,治家教子,甚为缜密。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先祖靖侯戒子侄曰:‘汝家书生门户,世无富贵;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石,婚姻勿贪势家。’”这条便是“靖侯成规”。

颜之推把“靖侯成规”传之后世,说:“婚姻素对,靖侯成规。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婚姻要找清白人家,这是当年祖宗立下的老规矩。近世嫁娶,有接受彩礼卖女儿的,有用绢帛买进儿媳妇的,这些人比量对方父祖辈的家世,对彩礼斤斤计较,索取多而回报少,这和做买卖没有区别,以至于有的门庭里弄来个下流女婿,有的屋里主管权操纵在恶儿媳手中,贪荣求利,招来耻辱,婚姻大事能不审慎吗?

《颜氏家训》既然主张“婚姻素对”,不贪荣求利,因此女儿难免会嫁到家贫的婆家,颜之推特别提到要照顾和尊敬这些嫁到贫穷婆家的女儿:“女子既嫁,若是夫家贫乏,父母兄弟当量力周恤,不可坐视。其有贤行,当令子女媳妇敬事之。其或不幸夫死无依,归养于家可也。俗于亲戚富盛则加亲,衰落遂疏远,斯风最薄,所宜切戒。”到了清代,颜光敏作《颜氏家诫》,亦提到择姻须考虑对方是否家教良好,如果是贪图对方家财富厚,这是在教育孩子做不肖子孙。

《朱子治家格言》——要彩礼不如择良人

现在结婚,虽然全国各地的规矩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上都是要给女方彩礼的。这本是礼俗,无可厚非,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有水涨船高之势,尤其是一些地方有什么“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等说法,娶妻成本高企,成了许多男方家庭难以承受的负担。清代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说的好:“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嫁女儿,要为她选择贤良的夫婿,不要索取贵重的聘礼;娶媳妇,须求贤淑的女子,不要贪图丰厚的嫁妆。重人而非钱财,才能缔结良缘。人本身配不上对方,才会拿彩礼、嫁妆补齐,正所谓“人不行钱来凑”。高额的彩礼不仅不能给新人带来幸福的婚后生活,反而为家庭矛盾埋下隐患。

《曾国藩家书》——看家世不如看家风

《曾国藩家书》有一句话:“联姻不必富室名门。”这不是他指导儿女婚姻的标准,而是他晚年在目睹四个女儿的不幸婚姻后悟出的痛切醒言。曾国藩有五个女儿,前四个女儿的婚姻都由他一手做主,她们嫁的都是和曾家门当户对的官宦之家,但生活皆不幸福。长女纪静,嫁的是曾国藩的同乡在翰林院任职的袁漱六的长子袁榆生。袁榆生是嗜酒好赌的花花公子,对家庭不负责任。纪静抑郁成疾,二十九岁而逝。次女纪耀,被许配给陈岱云的儿子陈松生。陈岱云是曾国藩的同榜进士加同乡好友,在庐州与太平军作战,兵败自刎,陈松生少年丧父,家境凄凉,家里事务全靠纪耀一人操持,因劳累过度,三十八岁而逝。三女纪琛嫁给了湘军大将罗泽南的二公子罗兆升。此人性情乖戾,纪琛在其早逝后守寡,其婆婆性情凶悍,为人刻薄,纪琛苦不堪言。四女纪纯嫁给了郭嵩焘的长子郭依永,郭依永虽才华横溢,但体质薄弱,二十一岁时英年早逝。结婚刚三年的纪纯独自抚养两个幼子,亦在三十五岁时病逝。曾国藩包办了女儿的婚姻,也造成了女儿的不幸,他自己总结原因为:过于看重家世,讲究门当户对,选的是其父而非本人。

曾国藩在联姻大事上,不只有痛心的教训,也有可资借鉴的经验。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二月十八日,他在给诸弟的信中谈道:“常家欲与我结婚,我所以不愿者,因闻常世兄最好恃父势作威福,衣服鲜明,仆从烜赫,恐其家女子有宦家骄奢习气,乱我家规,诱我子弟好佚耳。”曾国藩在谈到弟弟婚事时讲明了自己的观点,之所以不同意弟弟与常家女子通婚就是因为常家的家风不好,常家的世兄最爱依仗他们父亲的权势作威作福,衣服鲜亮,仆人随从一大群,担心这样的家族教育出来的女子会有官宦人家骄傲奢侈的习气,败坏了我家的家规,引诱我家子弟贪图安逸。曾国藩为弟择姻与嫁女不同,不看家世看家风,这种做法才是对的。

家风家训里的择偶观:联姻不必富室名门

纤云弄巧, 飞星传恨, 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 便胜却、 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 佳期如梦, 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 又岂在、 朝朝暮暮。

--《 鹊桥仙·纤云弄巧 》 宋·秦观

“我悦子容艳,子倾我文章”

--(李白《代别情人》)

“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

--(蒋防《霍小玉传》)

男女婚姻的择偶观是社会价值观的真切投影,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而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主流择偶观,男女双方既有共同之处,又各有不同或侧重,这可以从双方、男方、女方三个角度分别观察。

门第、钱财——双方共同择偶观

“门当户对”是古代婚姻的基本条件,以门第缔结婚姻是最常见的婚姻形态。魏晋、隋唐时代,由于门阀观念盛行,婚姻讲求门第更到了病态地步。不仅良民、贱民之间不通婚,高门士族与寒门庶族之间也绝少联姻。寒门卑姓一旦与高门大姓联姻,即刻身价百倍、声誉鹊起,故而出身低微者包括当朝新贵、富户豪门争相与士族联姻,借以攀附高门,提高声望;而高门大姓又自矜门第,耻于与寒门联姻。由此还引出了“卖婚”陋俗:庶族富贵人家求娶名门之女,要多纳财货赔偿人家的门第损失;而潦倒的士族人家则借此获取钱财,唐代称为“陪门财”。

受这种观念影响,高门女子也以下嫁寒门为耻。唐朝权贵吉懋倚仗权势逼娶名门崔敬之女,花车到门,崔女坚卧不起,情急之下,小女抱着舍身救父的念头才替姐姐嫁到了吉家。也有的女子为了家族兴旺,自愿做出牺牲。晋代安东将军周俊要纳平民之女李络秀为妾,家人不赞同,络秀却认为与高门联姻有益于家族,因而甘愿为妾。待三个儿子长大后,她对他们说:我之所以屈节为妾,只是为了门户考虑,你们日后必须提携我家。李氏家族由此而进入上层社会,成为方雅之族。

门第之外,以财富论婚是更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儿女婚姻常常被当作家庭聚敛财富的一个途径,男家聘财多少、女家妆奁厚薄都是家长为儿女择偶考虑的首要条件。汉代人娶妻聘女都要花费大量钱财,嫁女更要倾家荡产置办嫁妆,所以民间有“盗不过五女门”的谚语。魏晋南北朝时,“卖女纳财,买妇输绢”(《颜氏家训·治家》)也是普遍习俗,双方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如同做买卖一样。

宋代以后,由于门阀制度消亡,门第观念日渐淡薄,钱财更成了缔结婚姻的最主要因素。“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司马光《书仪》卷三)。媒人到门,家长不问人品,先论聘财、嫁资数量。宋代贵族士大夫之家因为贪图钱财常与富户攀亲,甚至皇室之女也下嫁能奉送大宗聘财的富商大贾。这种买卖婚姻风俗直至明清盛行不衰。明朝有女待聘之家往往要变卖家产,凑足白银百两,才有人愿娶。

这种以财论婚的风气,使得女性深受其害。家长只重聘财,不重男方人品,成为女子婚姻不幸的重要原因:“阿母恋金重,亲兄要马骑。把将娇小女,嫁与冶游儿。”(元稹《代九九》)母亲、兄长因为贪图钱财,竟将小女嫁给一个浪荡子。而男方苛求女方嫁资也是女子的一个灾难。嫁资不足的女子在夫家会遭受公婆白眼甚至辱骂,《颜氏家训》中便批评有的人家公婆因儿媳没带来多少资财,便恶毒诟骂其父母。

更多的贫家女则由于没有嫁资而无人聘娶,这几乎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唐诗有许多篇章感慨贫女难嫁:“家贫人不聘,一身无所归”(白居易《贫家女》);“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馀……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邵谒《寒女行》)。更惨痛的后果是,贫家顾虑女儿长大无钱资送出嫁,所以干脆不养活女儿。汉代就有生女不养的风气,曾引起朝廷官员的忧虑。宋至明代南方许多地区溺女成风。明嘉靖年间的《浦江志略》中记载当地溺女风气时说,人们认为与其让女儿长大而不能出嫁,受到讥笑侮辱,还不如让她早早死了好。

家风家训里的择偶观:联姻不必富室名门

功名、文才——女方择偶观

在官本位社会,男子的功名决定了其社会地位与财富,自然最为人看重。但择婿多在少年时,于是男方的品行、才智、武艺、面相等便成为女方择偶的诸种考虑因素。虽然标准因时代而异,但最终多半还是看重其日后是否能仕途发达、富贵荣显。

汉高祖刘邦未发迹时,只是个贫穷无赖,吕雉的父亲却看中他是贵相,执意要将女儿嫁给他。汉代丞相陈平青年时家境贫寒,富户张负却认为他仪表非凡,不会久居人下,将孙女嫁给了他。北朝崇尚武功,北魏大将倍侯利勇猛善战,民间歌谣唱道:“求良夫,当如倍侯。”(《魏书·高车国传》)北周贵戚窦毅在为女儿择婿时,在屏风上画了两只孔雀,让求婚者每人射两箭,射中孔雀眼睛便许婚,结果后来成为唐朝开国皇帝的李渊两箭各中一目,成了窦家的乘龙快婿(《旧唐书·后妃传》)。

唐宋以后,由于科举制度兴盛,中举的文士往往名声显赫、仕途畅达,社会价值观也日益崇尚文才。女方的择偶观随之偏重文才,对才子趋之若鹜,期望其日后平步青云。处于边地的敦煌民间择婿也一样崇重读书人:“可连(怜)学生郎,其(骑)马上大唐。谁家有好女,嫁以(与)学生郎?”这种崇重文才的风气直至明清盛行不衰。

唐代以来,上层社会多为女儿择取科举前程看好的才子文士,被称为“榜前择婿”。唐朝宰相李翱女赏识卢储的才华,预测必中状元,李遂选其为婿,来年果然状元及第(卢储《催妆》诗及注,《全唐诗》卷三六九)。已经及第成名的新科进士、状元自然更是贵富之家首选的婚姻佳偶了。唐朝每年新科进士及第,照例在曲江池举行盛会,“公卿家以是日择婿,车马填塞”(同上,卷三)。权贵之家选进士为婿者不胜枚举。宋代甚至出现了带有喜剧色彩的“榜下捉婿”之风,每年科举皇榜一出,豪门富户便争相抢夺进士为婿,为此还闹出许多笑话。

与家长择偶相比,女子本人相对更看重男方本身的仪容、德才。先秦时代还有个有趣的传说:齐国有位女子,两家邻居向她求婚,东家子丑而富,西家子美而贫,父母征求女儿意见,女儿却表示:“欲东家食、西家宿。”(《艺文类聚·礼部下》)虽贪恋东家的美食,却更难舍西家子的容颜。

在唐宋以后崇尚文才的社会价值观下,女子尤其是有一定文化素养者往往倾慕才子,期盼得嫁才子。清代才子张问陶的妻子林佩环的诗句写道:“修到人间才子妇,不辞清瘦似梅花。”可谓淋漓尽致地写出了女性对才子的崇拜和嫁得才子。

品性、容貌——男方择偶观

男方选择婚姻配偶时,则在意女子的品性、容貌、命相以及是否能生育后嗣。

汉代韩婴的《韩诗外传》列举了五种女子不能娶:丧妇之长女、世有恶疾者、世有刑人者、乱家女、逆家女。反映出极为重视女子的家庭出身、教养,认为这会影响女子的品格与性情。如丧母之长女不能娶,作者解释说是因为女子从小无人管教,日后往往会不听从命令。对于家世,宋人胡翼之主张嫁女必须胜过我家,娶妇则须不如我家。因为只有这样,女子过门后才会小心恭敬、事奉公婆(参周 《清波杂志》)。综上可见,对于女子的品格、性情的要求主要是贤良不妒、柔顺恭谨。

虽然按照礼教原则,娶妇应以德为先,事实上,男子本人多半首重女子容色。唐朝士子崇尚风流,更不避讳对于美色的追求。唐代连中三元的大才子张又新声称:“唯得美妻,平生足矣。”可惜阴错阳差,娶了丑妻,因而感叹:“一生辜负看花心”(《唐才子传》卷六)。

女子惜才、男子好色的价值观,也使得“才子佳人”成为社会观念与文学作品中普遍流行的爱情、婚姻模式。尤其是文学作品中,女主人公皆为貌美如花的妙龄女子,如意郎君一色都是风流才子,金榜题名、奉旨完婚则是最常见的圆满结局。这其中自然寄托了文人作者的终极理想,无疑也凝聚了中上层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择偶观。

概而言之,女子择夫看重男子的前程、才干,而男子择妇则看重女子的品行、性情、容貌,不难看出,这正源于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的需要。女子容色之所以受到特别重视,除了两性情爱的自然属性原因外,正与妇女在男性社会中缺乏独立人格、无从施展才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男性的欣赏对象与性工具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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